2009年3月24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公积金中心将与政策性房的开发商沟通,促成购房者使用公积金做购房首付,政策细则将于近日公布。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北京市民将能用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了。关于“政策性住房可以使用公积金作为首付”,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的分析人士做出以下分析:
1.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公积金的使用率,但提升率不大
购买政策性住房使用公积金作首付,相比之前公积金只能用作贷款,会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但是,提升作用不会太大,主要有两点原因,一是符合这个条件的购房者不多,政府在对可以购政策性住房的人群上有许多的限制,符合购买政策房的人不多,决定了在总的缴纳公积金的人群中的占比不大。二是符合条件的购房者缴存的公积金额度有限,这些可以购买政策性住房的人群在月收入、家庭收入方面都有着严格的限制,决定了取得购买政策性住房的人群每月交纳公积金的数额不多。总的来说,可以被提取出来用作政策性住房首付的公积金额度相比于目前所缴纳的公积金总额,占比有限。
2.提升相关消费者购买力、促进政策性住房的消化
首先,这一政策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提升购买政策性住房人群的购买力。因为之前在限价房摇号过程中出现的弃选家庭中,除因位置、户型等客观因素弃选以外,确有存在一些家庭因没钱购买而不得不放弃。目前,政策房首付比例最低只需10%,购买一套65平方米的经适房,首付款在三四万元左右,相同面积的限价房首付款在五六万元左右。
其次,有助于加速政策性住房的消化。2009年北京市新开工建设和收购政策性住房850万平方米(包括廉租房2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160万平方米,政策性租赁房20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650万平方米。)提升针对人群的购买能力,将会加速这些政策性住房的消化。
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的分析人士认为,由于目前相关的细则还没有出来,到时候具体的审核标准、审核的过程和时间现在还无法确定,实际操作中的相关事项有待于根据细则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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